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八届二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民建乐山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规范乐山中心城区盲道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创造无障碍环境的要求积极推进盲道建设,在保证残疾人社会生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在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中严格落实相关规范要求。
(二)提高盲道覆盖率。加强城市道路盲道、缘石坡道新改建力度,截至目前,新建盲道约88818米、无障碍通道约610个,改建盲道约59042米、无障碍通道约1113个。
(三)加大盲道设施的巡查、维护力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盲道被占用、损毁的现象,会引导驾驶员按规定停放在车位,并及时处理盲道缺失、破损情况,切实保障盲道设施完好。
二、下一步工作
(一)会同媒体、学校、社会相关组织加大保护盲道设施的宣传力度,呼吁全社会增强对盲人群体的关怀,增强市民对盲道设施的保护意识,共同做好盲人的服务和保护工作。
(二)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相关环节,提高对盲道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意识,确保盲道的连续性、统一性、完好性,真正把盲道设施规划好、建设好、保护好。已对中心城区盲道设施进行了摸排,计划对109条人行道进行整治,包括盲道和无障碍通道,逐步完善盲道设施。
(三)对违规占用盲道乱停乱放的现象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使用拖车拖移,对违停车辆起到震慑作用,引导驾驶员按规定停放在车位,确保盲道安全、畅通。
(四)加强人行道日常管理,定期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及时修复,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同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围挡进行严格规定,严禁随意扩大围挡区域,阻碍盲道,对于施工后未及时修复的情况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谢谢贵委对中心城区盲道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呙锋 联系电话:18284616228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