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八届二次会议 第41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人口资源环境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严肃查处破坏市政设施行为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政设施管理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市政设施不断增加,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压力也日渐增长。我局主要负责中心城区城市主次干道、城市桥梁、照明设施、河堤、城市公园绿地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目前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对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任,确保巡查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同时我局下属管养单位绿保中心、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也与各社区、街道建立了长效联动信息平台,加强与街道、社区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自2018年以来,我局会同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查处破坏市政设施刑事案件1起,采取强制措施4人,移诉4人,行政案件14起,行政处罚6人,查处乱贴“牛皮癣”小广告案件19件,处罚金额3800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为更好地做好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我局将继续争取与各相关部门的联动。同时,通过进社区、进小区等双报到类型的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市民爱护市政设施。协调各相关设施单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新建、改建主体设施时,各类附属设施尽量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减少不必要的开挖、占用行为。
(二)提高市政设施设计标准,加入防破坏设计内容,特别是城市道路、人行道、路灯、公园绿地等市政设施设计标准。同时,协调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加大对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故意破坏市政设施行为,共同为美丽城市的管理而奋斗。
谢谢贵委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呙锋联系电话:18284616228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