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心城区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情况通报
中心城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5月31日,我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结合市质安站“三级巡查”,对中心城区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乐山一职中新校园建设(一期)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扬尘防治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
1.塔式起重机安装前未办理安装告知、备案手续;
2.汽车吊、混凝土泵车作业场地部分未硬化,支撑不平衡;
3.门式起重机吊装运行平稳性差,水平晃动幅度大;
4.配电箱无电工巡检记录、电路图,用电设备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5.广告牌搭设人员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
(二)扬尘防治
1.围挡喷淋部分未开启;
2.无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带泥出场;
3.施工便道未完全硬化,未及时洒水降尘;
4.部分裸土未覆盖;
5.土石方挖运未湿法作业。
二、整改要求
对上述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通报批评。
(一)乐山一职中新校园建设(一期)项目立即停止塔机安装作业,禁止使用,确保安全,在项目未完成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前禁止施工作业;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立即进一步完善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增加雾炮机等设备,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务必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含分包项目)的安全意识教育,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整改情况于6月5日前报市质安站。
(二)中心城区各在建工地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切实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全面筑牢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懈怠情绪和侥幸心理,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管理、扬尘管控取得实效。
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建筑施工“创安2021”监管执法行动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持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频率,全面检查一线人员履职到位情况,全力整治违规违章操作行为,绝不容忍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缺失,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推动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最严责任,强力推进风险隐患“清零”。
附件: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统计表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日
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扬尘防治检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
项目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检查问题 |
|||
安全生产 |
文明施工 |
内业管理 |
人员履职 |
|||||
1 |
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
乐山市中建一局苏稽新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广告牌搭设人员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 2.汽车吊吊装场地部分未硬化,支撑不平衡; 3.门式起重机吊装运行平稳性差,水平晃动幅度大; 4.配电箱无电工巡检记录,无电路图; 5.存在用电设备私拉乱接现象。 |
1.无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带泥出场; 2.施工便道未完全硬化,未及时洒水降尘; 3.部分裸土未覆盖; 4.土石方挖运未湿法作业。 |
无 |
无 |
2 |
乐山一职中新校园建设(一期)项目 |
乐山苏稽新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华建利安建设集团 |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塔式起重机安装前未告知主管部门,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2.混凝土泵车个别支腿支撑地面未硬化,防倾覆措施不到位; 3.配电箱无巡检记录,无电路图。 |
1.围挡喷淋部分未开启; 2.部分裸土未覆盖。 |
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方案要素缺失,方案交底对象存在错误、遗漏问题,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无请假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