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2023年建筑业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专项核查情况通报
各区、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新城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净化预拌混凝土市场环境,保障建设工程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23年4月1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标准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批后核查工作,要求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配备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装备,对已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规注销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结果
本次专项核查共核查2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其中:18家材料齐全,8家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二、处理决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8家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给予限期责令整改通报,限期45个自然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规撤回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特此通报。
附件:核查不符合资质要求企业名单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2137340。)